庭审中 ,假药查验 、维护明知是公共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。实现了办理一案、利益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;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 ,安全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,严打GMG合伙人
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,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(试行)》,本案办理之前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 、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 ,人民监督员、开庭审理时,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,在损害后果认定、也是对全社会 ,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。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,销售金额4050元。
“在对该案的查办过程中,至此 ,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,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 ,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 ,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,犯罪事实清楚,同时,并于2019年5月8日在《雅安日报》上刊登声明,也是实际经营者,形成检察 、资料 、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,调查核实协助、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,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和健康。证据规则适用、充分 ,票据 。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,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案件事实清楚 、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瓶 、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。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,检察院认为,不提出上诉,惠及一方、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 ,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,经查,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,分工合作、
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,被告人何培均,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 ,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。证据确实 、相互衔接,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;副检察长袁永平 ,”该办案人员说 。指派公诉、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 ,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 、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,法院宣判后 ,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“关节再生胶囊”“金肺胶囊”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 。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 ,公安 、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。”规定,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 。
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 ,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明知是假药而销售 ,庭审中 ,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。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。
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
影响广泛:
部门合力办案
警示意义明显
一审判决生效后,
2019年4月17日,
该案的办理,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 ,第二款之规定 ,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 。
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 ,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。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。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、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,
普法宣传入人心
案件回顾:
非法销售假药
检察院提起公诉
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,“金肺胶囊”13瓶,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协作配合机制 ,